不锈钢项目投标文件必须要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书按技术、资质文件部分(包括正副本),商务文件(包括正副本)分别封装。
15.2 投标人将全部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如果采用邮寄方式,在外封皮上写明招标人邮政编码、名称、地址、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15.3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5.4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第11条指定的投标地点。技术和商务分别递交。
16.2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电邮(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7投标人应提前报到,填写开标登记表。
E 开标及评标
18 技术开标
18.1 开标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18.2 不锈钢项目技术评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招标方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相关技术、经济人员参与评标。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派出投标授权代表以及技术人员出席。
18.3 招标人在现场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段内负责让投标方填写技术开标登记表、接收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